江北南阳

《觐》柒

  (又是一些熟悉的发疯文学~有一点私设,但不甚多,但大体都是按照电影主线走的,只是会因为女主人公的加入而添加一些东西,望谨慎食用,感谢🙏🏻

  孙均看到了女孩儿眼里的万家灯火,她知道女孩儿不是大宅子养尊处优的贵族小姐,她见过北域草原水土的辽阔,见过烈阳下的大漠黄沙,见过路无三尺平的崇山峻岭,能行医济世也能上阵杀敌,心怀天下也有勇有谋,非寻常女子。

  孙均曾经在河滩边上捡到沈澈时就认出他了,可以说这个人在自己的记忆中永远不会被抹去。

  孙均在这一刻承认自己早就动心了,也许是认出她的那一刹那,也许是在她女扮男装时的意气风发,也许是她在城门楼上情急之下救他性命的那一箭,也许是夜晚篝火旁的笑脸…

  在孙均拉着沈澈进城游玩的一路上,孙均都在想这些,他曾经觉得那些文人骚客写出的情诗肉麻不已,现在他忽然觉得他们含蓄了,喜欢哪里道的尽、说的清,这若是真说,怕是一辈子也道不完了。

  “孙均。”

  孙均抬头,他听到女孩在唤他。只是一抬头,孙均就愣住了。

  因为孙均忽然说没见过她穿女装,所以沈澈再三犹豫进了衣店,他看见孙均毫不吝啬的扔给老板娘一袋银子时有些无语,但转眼就被老板娘好言哄着自己进了内堂,孙均一大老爷们,自然在外面等。

  自己被老板娘一同捣鼓,再挽了圆髻、着了淡青色衣裙时都还没反应过来,一转眼就被推搡着出了内堂。

  “姑娘天生丽质,老妇想施些粉黛胭脂的,可还真的令老妇无从下手,只怕粉黛玷污了姑娘的容貌,恐将天上的神仙拉下凡。”

  “老板娘您谬赞了,您这番打扮,我定是最喜欢的。”

  根老板娘客套完,我转而看向孙均。

  孙均此刻的心情,估计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
  他第一次见她身着女装,墨发盘的圆髻配檀木发簪,淡青色衣裙并不衬的人娇态,反而沉着优雅,又暗含恣意,这并不符合当下所女子流行的,但这身行头放她身上却真的独一无二,孙均忽然觉得这老板娘刚才说的的确是肺腑之言,真是唯恐将天上的神像拉下凡。

  “孙均?”

  我见他愣神,又喊了他一声。

  孙均回过神来,挑了挑眉,和老板娘道过谢之后,就拉起我的手,走出了衣店。

  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行为吓了一跳,以至于都没挣脱他的手,就任由他拉着我,走在人潮里。

  孙均的粗糙却修长的手紧紧的拉着我,他走在前面,我只看到了他的背影,宽肩窄腰,身姿挺拔,这让我想起了他带兵守城那次,烈阳照在他的甲胄上,风刮过他的侧脸,吹起他额角的头发,衬得少年将军恣意洒脱,英勇非凡。

  如今我们都在人群里,在黎民烟火闹事之中,在这番景象下,他的背影却衬得他无比温柔,仿佛战场上的罗刹转眼变为了温润少年郎一般,我不由得贪恋这份温柔,想让这条路长些,再长些,我们就能多走一会儿。

  孙均带着女孩儿一路穿过拥挤的人潮,奔跑着来到全城最高的地方,一路上女孩裙摆的青纱宛若镜花水月中的一抹浮云,随着女孩的奔跑在空中漂浮着。孙均算着,时辰快到了,便想着和女孩说些什么,可却不知怎么开口,但那双尽显意气风发的丹凤眼早已替他说出来了。

  天空炸开绚烂的烟火,似是为了这番景象贺喜,他们在无人的高楼上拥吻,耳边充斥的烟火与喧闹,他们的内心似乎从未像此刻一般波涛汹涌过,他们明白,在充斥着战争烟火的繁华人间,有一个人,爱着自己。

  

评论

热度(3)